最近公事不順,令人感到無比苦惱。
同事說:「到了今天你仍看不化嗎?」
化?點解要化?就因為制度讓人慵懶,所以我便得配合周邊,事事求其?自問不是這樣的人,而我仍然proud of至今對傳媒行業仍有團火。
可惜,單打獨鬥費力費神,亦不見有什麼成效,也許就只能像公司部分人一樣,事旦才不會活得爆血管……
亦因為工作太忙,多了在網上購物。
我有幸收到H&M寄來優惠卡,讓我試試她們新推不久的網購體驗,並且享有半價。
我買的不多,而且簡單,都是白tee、短褲。
見她可以退貨,就覺得一試無妨,誰知夠惡夢了。
惡夢源於我無時間跟這樣無稽的服務對峙,網站上所謂的「退貨包裹至倉庫大約需14個工作日,我們會於倉庫收到您的退貨包裹後 14 日內將應退還金額(扣除港幣 19.90 元的退貨費用)退回至您下單時所付款的信用卡。」是完全沒有履行。
期間可謂無聲無氣,叫人上來收件,無人理;到催促到有人上門取件後,亦無人confirm已經收到退貨貨品然後會怎樣安排;再三email去問,對方繼續官腔答你「如果你有其它疑問,歡迎您訪問我們的客戶服務頁面。」
媽的……
最弔詭的,是其網頁寫到「將附在包裹的自粘標籤貼在退貨包裹上,並傳送電子郵件至 H&MReturns@Aramex.com 聯絡 Aramex 上門取件」,但在其訂單上列印的Aramex email卻是不同的(訂單上印著HMReturns@Aramex.com)……
救命,足足來回了十多次email再加3次電話,最終才有人回覆收到件並會進行退貨。
而更恐怖的,是退!不!足!全!部!款!項!
我的上司更慘,件已收,但對方說完全沒收過,後來還跟將她的單跟別人的單調換了,而最貴的一件cashmere更不翼而飛,對方說完全沒有收取過……
對,我們都責怪自己貪圖那50%,是我們的錯;但我們只因相信這麼大的一間公司,不會混亂如此。
所以奉勸各位到其網站購物時要三思啊~~
**By the way,很快我將有新動向,各位密切留意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