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ctober 19, 2010

傻女人

愛,可以令人變態。

Check sms、check email、check e-bill...... 當一個人不信他/ 她的伴侶,骨子裡的偵探細胞開始浮現,無所不用奇技,只要可以證明到一些什麼的,他/ 她都會做。

對,其實是想證明什麼?

有人說,是想證明對方和第三者有路!有人則謂,只想證明自己猜疑的是錯的。

前者,目標清晰,純為捉姦在床的心態,有理無理,失去也沒所謂,只為還我一個清白;後者就不同了,可悲、可憐,一直被受自己所猜忌的困擾,怕面對,卻逼著面對,而面對只為證明自己估錯了、看錯了,為求鬆一口氣,談到或會揭發什麼、失去對方,他/ 她會不停想方法給自己底線,務求對方不會輕易過界。

人,不去到盡頭怎發現愛?這盡頭,就看他/ 她發現了什麼。

和朋友聊起這問題,她說:從前我會check到底,現在不會了,我心裡有個天秤,即使發現什麼,我會先衡量輕重,看是否值得忍受;是值得的,我會不作聲,但會要求對方對我很好很好。當然,發現需勇力,也需guts,你擔得起失去對方的後果,那絕對不怕去揭發他!要不然,當個傻女人好了,太聰明、知太多幹麼。

我知,她想遊說我放下尊嚴。

想了想,那個天秤論,我很同意,只是...... 維持不到24小時。

我的無謂自尊心,為了不被欺騙而寧願失去幸福,因為反正這份幸福只會一世困擾著我,成為終生折磨。

誰稀罕?


** By the way,做個傻女人也許真比自以為聰明的女人幸福,只是做到與否的問題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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