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ecember 27, 2010

愛一個人,會很想佔有。

原來這程度,已經去到不能自拔的絕境。

結果我悶悶地爬上床,促自己去睡,望是夜能夠快快過去。

僅希望仍在玩樂的他玩得快樂。

***
年末,又來回顧。
這日子一切安好,除了工作。
我躊躇轉行的路,源於停滯不前的文筆。
從前我手寫我心,至轉到某雜誌,發現技不如人,努力向上,結果尋回少少自信,但維持不久,又被擊倒。
我執著,如何能寫得更好;
而要寫得更好,就是繼續寫我觀察到的事。
話說最近有數篇文章我都以愛情角度去寫,飲食連繫愛情,食色性也,總覺得愛吃一樣食物和愛一個人沒兩樣,都是種欲望。
結果有天編輯細細聲說:喂,你又寫愛情?小心大老細觸景傷情,ban你篇稿。
大家都是創作人,寫的都符合老闆所需,要是還得考慮到她的私人感情生活,實在難以下筆。
正如我進了明周,某程度上是個錯誤。
大老闆說:不要用你廿來歲的思想去寫稿,因為我們的讀者都是中產人士,都是有一定閱歷,幼稚語句免問。
但亦無可否認,我乃27歲,於她實屬小妮子,腦袋運作少她廿年,思想「幼稚」有時也無可避免,只怪你請了一個27歲的人來寫40歲的人的思想喜好。
但,我仍然努力。
2011,我無所望,唯獨工作,望能繼續執筆寫我所想,不惜代價追求理想。
努力看著林夕的《原來你非不快樂》,至少想學會放下執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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